[早期療育與親職教育]
發展遲緩兒童的介紹
發展遲緩兒童根據現行兒童福利法的定義係指未滿六歲的孩子在生理發展、認知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等方面,有發展落後或異常的兒童。大多數導致兒童發展遲緩的原因是未知的,其他已知的原因包含腦神經或肌肉神經、生理疾病、心理社會環境因素等等。
從理學檢查或外表可觀察到 為發展遲緩的線索
先天性小頭症(<3百分位)與認知障礙有密切關係。後天小頭症可能是神經退化性疾患。
大頭症(>97百分位)要留意水腦症、巨腦症、溶解酵素體眝積症、Sotos症候群、神經纖維瘤症。
學齡兒童的人格 與社會發展
孩子什麼時候形成自我概念?當他可以從鏡子之中認識自己,就開始了對自己的認識(約18個月大時)。在孩子覺察到自我之後,便開始自我認同的過程,透過環境與孩子的互動,孩子發展出自己是什麼樣的人(真實自我real self),以及自己希望是什麼樣子(理想自我ideal self)。理想自我包括許多的「應該」,孩子藉由這些「應該」的自我,逐步的去適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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